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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博士后在站期限及出站材料报送时间
博士后在站期限为24个月,例如:2002年12月进站,出站时间应为2004年12月。如因科研工作需要,经本人申请,流动站及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意,可适当延长,但最长只能延长1年,在站总期限不得超过3年。
博士后出站材料报送时间为每年1月、3月、7月、9月和11月的1号至15号,以及5月的8号至20号。由于人数众多,出站材料一律由各流动站集中报送,不接受个人报送。
二、博士后出站需提交的材料
(一)必要材料
1、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;
2、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
3、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
4、《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出站考核表》
5、出站博士后联系卡
7、本人2寸照片一张(彩色、黑白均可);
8、出站研究报告两本(编写规则请参照博管会相关要求,可在院人事局网上查询);
(二)可选材料
1、如进站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,需提交复印件(一式三份);
2、博士后期间如获得基金,需提交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总结报告(一式四份,含一份原件);
3、博士后期间如在所里评定职称,需提交博士后职称呈报表(一式四份,含一份原件);出站后如留在我院工作,则需提交五份职称呈报表,并提前到院人事局专家与职称处备案;
4、如要办理配偶和子女的户口迁移手续,需提交结婚证、配偶的户口证明及独生子女证复印件(一式两份,由研究所联系人查验原件并签字,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);
5、企业博士后除提交上述材料外,还需提交《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分配工作意见表》(一式五份,含一份原件,表格可在院人事局网上下载);
注:以上需在网上下载的表格均设置为A4纸张,其他纸质材料也需使用A4纸张。
三、博士后出站程序
1、完成书面《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》,字号可用五号字(参考样式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网站上查询);出站报告评审小组由所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成员五至九人组成,其中包括一名以上的校外同行专家。
2、到图书馆办理还书及退证手续。
3、在站期间租用我院博士后住房的博士后,出站前办理退房手续。
4、博士后办完上述手续,并将所需提供的材料备齐后,提交各流动站。
5、各流动站在规定时段内对将出站博士后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并集中报送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。
6、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按全国博管会规定,严格审核申请出站博士后的相关材料。
7、报送院主管领导审核。
8、报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,办理出站手续。
9、办理出站结束,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颁发“博士后资格证书”。
10、博士后出站若需办理本市户口迁移,需要三个步骤:
第一,先在研究所协助下准备以下材料
①人事部开具的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。
②人事部给北京市公安局的《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介绍信》(注意:有效期一般为40天)。
③研究所给北京市公安局的《落户地址介绍信》(写明落户人姓名、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)。
④集体户首页复印件。
⑤本人户籍卡(需要原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及所在派出所名称)。
⑥身份证原件。
第二,去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(电话:87682143;地址:南三环丰台区成寿寺甲19号。乘车路线:乘300、830、368、特8路成寿寺下车,路口往南400米路西,或812、39支、807、小35、、826、732、730、946路成寿寺下车往南路西,爱家家居广场南侧),将①至⑥交给经办人,经办人开出《户口通知单》。
第三,去东城区公安分局户籍室,把《户口通知单》交给经办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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